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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高职衔接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15年06月01日 20:16  点击:[]

 

天津科技大学高职衔接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主考院校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创建于1958年,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
高职高专考生衔接自考本科的特点与优势
    一、免考思政课程。在校高职高专的考生,可直接免考自考本科专业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承认高职高专有关课程学分。在校高职高专的考生,其专科教学计划中凡与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且其考核形式为“考试”的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自学考试承认其学分,课程成绩以专科平均成绩记录;对于学分略低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的课程,自学考试部分承认其学分,同时需按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要求补齐教学内容和学分,由主考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互认。
    三、统一组织验收考核。在校高职高专的考生,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考核形式为“验收”的课程,自考办将统一组织验收考核,高职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50℅,网上验收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50℅。
    四、学制较短,过关率高。学习课程少,学制短,以业余学习为主,不影响正常学习,一年半即可考完全部课程。对在本院报名的学员进行全程助学辅导,通过率高。
高职高专生衔接自考本科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专业
        1. 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
        2. 开考专业
       (1)环境艺术设计
       (2)视觉传达设计
    二、报名方法
    学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同版蓝底照片一寸4张和二寸电子版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2张。
     3.在校学生学籍证明或最高学历复印件一份。
    三、学习方式
     1.免试入学,自学和考前辅导相结合。
     2.考试时间:每年4月和10月。
     3.实行学分制、早修完早毕业,最快一年半可修完全部学分。
     4.所报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提交毕业论文,参加毕业答辩。
     四、收费标准和办法
     按天津科技大学收费标准分二次缴清学费。
专业课程设置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

1

900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免考课

免考

 

2

90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免考课

免考

 

3

9015

艺术专业英语

12

验收课

网上验收考核

高职成绩占50℅网上验收成绩占50℅

4

9144

艺术概论

4

互认课

学分互认

 

5

9145

人体工程学应用

5

互认课

学分互认

 

6

1066

工程概预算

5

必考

实践

 

7

4824

商业空间设计

8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8

4825

室外景观设计

8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9

4826

家具设计

6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0

4827

园林设计

5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1

4829

模具制作

6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2

4828

装饰材料与构造

5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3

4830

环境艺术设计毕业设计

0

通过

实践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

1

900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免考课

免考

 

2

90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免考课

免考

 

3

9015

艺术专业英语

12

验收课

网上验收考核

高职成绩占50℅网上验收成绩占50℅

4

9146

现代设计史

3

互认课

学分互认

 

5

9147

广告策划

6

互认课

学分互认

 

6

4800

三维构成

4

必考

实践

 

7

4831

设计实习

8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8

4832

展示设计

4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9

4844

摄影基础

4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0

4845

印刷设计

4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1

4846

包装设计

6

必考

实践

核心课程

13

4833

视觉传达设计毕业设计

0

通过

实践

核心课程

五、证书颁发
    1.毕业证书
    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天津市自考委员会和天津科技大学联合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 学位证书
获得上述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联系方式
    1.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办公室(西校区)任老师,联系电话:029-87013373,13002995699
    2.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办公室(南校区)淡老师,联系电话:029-87083622,13689205001
    3.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办公室(北校区)029-87073124(办)刘翠峰 13891990813 陈景生 15191584232
    地址:杨凌示范区佑仁路5号 邮政编码: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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